诸暨法院判决书出现百余处错误,已启动追责程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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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暨法院通报判决书出现百余处错误,「属实,已启动追责程序」,如何看待此事? 近日,诸暨市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称,一起刑事案件的判决书出现了多处低级错误,引发了社会的关注。
法院高度重视此事,第一时间启动了核查工作,并确认了帖文反映的文字差错问题属实。
对此,法院将按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,并已经启动了追责程序,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案件承办人等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据媒体报道,这起刑事案件是绍兴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一起合同诈骗案,一审由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。

在休庭后,当事人家属和代理人仔细翻阅了一审判决书,发现了110处错误,这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质疑。
对于这起判决书出现的错误,有专业人士指出,一两处笔误可以理解,但出现百余处低级错误的情况令人难以接受。
这不仅暴露了法院流程管理上存在的重大问题,也说明了判决书的校对工作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。
一般来说,判决书原稿的签发稿上都会有核稿人的签名,但不清楚诸暨法院是否都没有核稿人。

对于这种情况,一种可能的处理方式是重新打印新的判决书,将错误的那个更换掉。
然而,由于媒体的炒作,现在再去换判决书就不现实了,也不符合程序规定。
因此,根据法定程序,这些错误可能需要通过裁定书来进行补正。
然而,这种错误并不应该成为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理由。

在实际操作中,有时会直接在判决书上用笔进行改正,并加盖校对章。
但如果错误较多,这种方式既不方便也不美观。
此外,从另一个角度来看,313页的判决书出现这么多错误,反而说明了一审写判决书的人将所有相关的证据内容都详细摘录了,这也说明了摘卷人的辛苦程度。
这并不是个案,近年来,裁判文书错误引发的舆情关注越来越多。

有时是一些常识性错误,如把地名写错,有时是错别字或数字错误,甚至可能出现人名、整段文字的错误。
在处理这些错误时,一般会出具补正裁定来进行更正。
然而,这种错误往往被当做是「民不举官不究」的情况,即错误虽然被发现,但往往不会引起过多的关注。
对于诸暨法院判决书出现百余处错误的情况,一些专业人士认为,这是因为为了追求效率,没有进行充分的检查。

然而,根据现有惯例,这些错误只是「错字」而不是「错判」,不会构成再审、改判或发回的法定情形。
对于承办该案件的法官个人的影响,将根据院内规章制度来决定。
然而,对于整个法院来说,这起事件应该被视为一次教训,引起对法律文书质量的高度重视,加强审查工作,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。
总的来说,诸暨法院判决书出现百余处错误的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关注,这不仅暴露了法院流程管理上的问题,也对法院的专业形象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。

对于这起事件,法院已经启动了追责程序,并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同时,这也应该引起全国法院的警觉,加强对法律文书质量的把控,确保审判工作的公正和专业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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